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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組-廖團玉 - 最新公告 | 2014-06-26 | 點閱數: 630
說明:依據桃園縣政府警察局103年6月20日桃警交字第10300314601號函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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