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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鈞 - 最新公告 | 2018-05-11 | 點閱數: 367
一、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107年5月2日公綜字第1071160358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活動預定本107年6月7日(星期四)下午1時40分至5時30分,假桃園市大有國民中學(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辦理。
三、本研習活動參加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活動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四、貴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活動經學校同意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補助。
五、貴校倘需本局補助代課鐘點費用,請將課表傳真至本局國中教育科(傳真號碼3367101),並註明研習內容與公文字號,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六、請各校務必推薦社會科1名教師參加研習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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