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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冠霖 - 最新公告 | 2018-07-16 | 點閱數: 527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6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63128號函辦理。

二、為深耕校園金融基礎教育多元化教學方式,鼓勵教師持續推動金融基礎教育,並培訓校園金融基礎教育種子教師,
增進學生對金融知識之學習興趣與正確觀念,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特訂定旨揭辦法。

三、旨揭徵選活動簡述如下:
(一)參加對象:公、私立高中、高職、國中、國小教學團隊
(前項教學團隊含學校聘任之代理教師及實習教師,至
多三人,其中至少一人須為正式合格教師)。
(二)活動初審報名截止日期:107年10月12日(星期五)。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行動方案徵選辦法。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平興國中總務處鍾主任(03)4918239分機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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