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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助理員 - 最新公告 | 2021-06-01 | 點閱數: 407

一、本方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優惠對象及方式: 

1、優惠對象為市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之公教員工,包含公教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等。 

2、憑員工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可享優惠方案。 

()本方案僅提供優惠資訊予優惠對象自由參考運用之,市府不經手任何金錢,亦不收取任何財物回饋;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由優惠適用對象逕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民法之相關規定辦理,市府不介入當事人與托育服務機構間權利義務之履行。 

()本方案為21期,自本函文發文日為起始日至2年特約期滿為主;終止合作關係或托育服務機構停止營業時,將公告於市府人事處網站。 

()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及優惠措施,可自行至市府人事處網站員工福利專區查詢。 

二、旨揭一覽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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