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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 最新公告 | 2020-09-25 | 點閱數: 419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9年8月31日桃教特字第1090077122號函辦理。

二、本校於109年9月8日期初特教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三、相關實施計畫及學習輔導計畫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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