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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怡媜 - 研習資訊 | 2016-07-23 | 點閱數: 644
一、依據本市105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案目的係為培養授課教師參與弱勢學生扶助課程規劃、轉化、設計及執行之能力,提升學習成就低落學生之學習成效。
三、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研習對象:本市國小普通班新任教師。
(二)研習日期:105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三)研習地點:本市龍安國小5樓視聽教室。
(四)參加對象:新進教師及未曾參加旨揭研習之教師,共計200人。
(五)報名方式:請逕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系統報名(龍安國小),本研習上午時段合併研習,下午時段分組研習,請參加人員於系統報名時務必同時登錄上午及下午各1場次,始完成報名程序。
四、本案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並核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
五、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定,全國各國民中小學教師皆須完成補救教學8小時增能研習。
六、檢附「105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國小教師補救教學增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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