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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 - 最新公告 | 2020-08-27 | 點閱數: 511

競賽規則

本次比賽訂定為計時賽。比賽內容共設有10個站,每站設有不同的規定動作,參賽選手應依序 (第一站→第二站→……第十站) 完成每站所規定的動作,並快速闖關,爭取最佳成績。

  1. 比賽起始點設有計時器,參賽選手應自行按壓計時器確認開始計時後,方可開始進行比賽。闖關完成後必需再回到起始點再度按壓計時器,當計時器停止運轉時才算闖關成功。

※(教練不可幫忙按壓計時器違者加總秒數10秒)

  1. 每站所設之規定動作,選手應確實完成,如未完成或與規定動作不同者,視同此站失敗。將由裁判在此站加10秒。
  2. 每站場地設有裁判,評判該站動作是否完成當個人比賽計秒結束時,裁判長會依各站判決,作為失敗站數的加秒依據 (動作完成而失敗者不在加秒之內)
  3. 選手進行比賽時,教練應站在場地內側,若教練在引領選手的過程中影響裁判視線,總秒數追加10秒。(裁判人員認定)
  4. 選手在行進中從器材掉落時,教練可給予保護。
  5. 唱名後,超過1分鐘未上場視為棄權。
  6. 裁判長宣布比賽開始,立即按鈕進行比賽,違者總秒數追加10秒。
  7. 幼兒組如需家長陪同進行比賽,請在比賽前向裁判長報備。
  8. 本比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經中華民國休閒體能統合發展協會修改後由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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