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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佐理員 - 最新公告 | 2024-03-15 | 點閱數: 86
一、嘉義縣113學年度除大埔國民中小學、阿里山國民中小學及豐山實驗教育學校外,其餘各國中普通班預估因減班將有超額情形,請欲介聘至嘉義縣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倘學校因減班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辦理。 二、嘉義縣教育方式及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之學校如下: (一)  辦理實驗教育:豐山實驗教育學校、阿里山國民中小學、大埔國民中小學、太平國小、達邦國小、美林國小及北回國小。 (二)  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光榮國小。 (三)  預計轉型為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學校:內甕國小。 (四)&n...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佐理員 - 最新公告 | 2024-03-15 | 點閱數: 76
一、公職律師待遇支給規定如下: (一)  支給對象:專任於政府機關(構)或公立學校以律師名義辦理法律事務之公職律師。 (二)  專業加給:依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五)支給;簡任及薦任人員另分別按月增支專業加給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及3,000元。 (三)  留任獎金: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之公職律師,由服務機關(構)或公立學校成立績效評核小組,每年評核其績效表現,另按其服務年資分別滿1、3、5年者,自第2、4、6年起,每月分別最高支給1萬元、2萬元及3萬元。 (四)  出庭訴訟工作費:依出庭次數按次支給2,500元。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佐理員 - 最新公告 | 2024-03-15 | 點閱數: 71
一、苗栗縣教師轉任係依據教育部100年5月5日臺人(一)字第1000066409號函規定:「查本部99年8月10日台人(一)字第0990127500號函略以,按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係以該校尚有可提供轉任之缺額為前提,倘教師職務出缺,而有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該缺額自無法再由同校教師轉任;至學校於上開情形外仍有教師缺額時,則宜由學校經整體考量後自行審酌是否同意由同校教師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任。」辦理。 二、苗栗縣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轉任之規定:經介聘他縣市作業轉入苗栗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佐理員 - 最新公告 | 2024-03-14 | 點閱數: 60
一、為協助市府所屬員工發現並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並貫徹友善職場核心理念,各年度均依員工需求問卷調查結果訂定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以下簡稱 EAPs)年度推動計畫。113年度計畫結合「DEI-多元、平等、共融」精神及心理健康三級預防原則,以「身心營養劑,增強抵抗力」、「處方有專攻,關懷無差別」及「專業支援」為策略目標,發展各項身心健康促進措施,以提升員工士氣與服務效能 ,茲將方案重點說明如下: (一)  第一級預防-身心營養劑,增強抵抗力:針對員工關注議題,規劃各項講座及活動,提供市府員工多元學習及發展機會,除增加專業...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佐理員 - 最新公告 | 2024-03-14 | 點閱數: 63
一、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  商借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  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  辦理業務: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相關行...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佐理員 - 最新公告 | 2024-03-14 | 點閱數: 67
一、教育部為辦理藝術教育、師資職前教育相關業務,規劃於113學年商借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所屬公立學校優秀教師2名到部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正式合格編制內專任教師。(小型規模學校指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具教育行政經驗及曾參與或辦理藝術教育或師資培育相關工作者優先考量。 3、對教學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5...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佐理員 - 最新公告 | 2024-03-14 | 點閱數: 41
一、因該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扮演縣市生活科技教學領頭羊角色,以完成合於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新式教師證換證者為佳。 二、該員額除授課生活科技課程,另需兼任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組長,執行中心運作所有事項及課程設計與推廣。 三、該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任務中止,該員額於該校即有超額情形,請有意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公告 人事佐理員 - 最新公告 | 2024-03-14 | 點閱數: 33
一、有意參加遴選作業者,請詳閱旨揭簡章之規定,並於113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5時前,備妥各項規定文件,親自(或委託)至臺南市永華市政中心教育局課程發展科(708201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7樓)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 二、旨揭遴選簡章(含申請表件)、出缺學校需求建議書及重大校務議題,請逕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系統,公告編號234817下載使用。 三、若有疑義,請逕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聯絡人羅小姐,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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